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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義來說,對一段感情不忠,就叫「外遇」,延伸出來的同義詞很多,有「劈腿」、「偷吃」、「紅杏出牆」、「搞三拈四」、「通姦」等戲劇化的專有名詞,要多難聽有多難聽,任誰都不想被冠上其中任何一個稱號。以上所指的只侷限在「生理」範圍,大部分的人似乎都認為只要跟自己以外的對象上床就是「劈腿」,那麼精神外遇是否也包含在內呢?

 

不可否認的是,很多人都有精神外遇的經驗,輕微一點的看到偶像明星就直流口水幻想把對方的衣服扒光,嚴重一點的則和特定的某某人有了感情瓜葛,或許互相喜歡有好感,卻沒做出任何肉體上逾矩的行為,這也是人們口中常說的「柏拉圖式戀」。

 

和別人搞精神外遇有沒有關係?我想每個人中都有不一樣的答案,假如它對一段苦經營的感情造成威脅,那要說它沒關係沒影響似乎也說不過去,是吧?

 

到底怎樣的行為才算精神外遇呢?什麼樣的徵兆顯示出一個人理上的出軌行徑呢?簡單來說,精神外遇就是明明有了男/女朋友,可是裡想著、著卻不是身邊的另一半,反倒是和這段感情關係毫無關係的第三人,就算和對方沒有肉體上的接觸.......【繼續閱讀】ღ

 

 

 

文章來源:轉角話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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